“组织工会活动,发放纪念品的初衷是为了增强职工凝聚力,没曾想超过了标准,违反了纪律。”近日,在武汉市某公办幼儿园专题会议上,该园工会主席马某就自身违纪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去年,武汉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精致走账”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公办幼儿园涉嫌违反规定开支工会经费的问题。根据干部监督管理权限,该问题线索被移交到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
“马主席,幼儿园的工会费使用情况是否公开?”调查组赶到该幼儿园了解情况。
“有啊,我们严格落实省、市两级总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每笔开支都经会议研究、集体决定,内部也有严格的财务报销流程。”马某面对调查组从容应答。经走访、座谈及查阅会议记录、财务凭证等资料,该园工会经费开支在程序上较为规范。然而,调查人员从一张2019年12月20日的工会活动开支费用报销单上发现了“端倪”。
“采购便携式水壶、保温杯各152个,作为纪念品发给152名参与活动的工会成员,便携式水壶159元1个,保温杯40.8元1个,采购总计开支3万余元,人均近200元。这种覆盖全员的普发性福利是否符合规定?”
调查组立即查阅省、市总工会经费开支管理文件,并上门到市总工会业务处室面对面听取政策解释。
“‘不设置奖项的比赛活动,可以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不超过一次’,省总工会文件对工会经费用于文体活动支出作了明确规定。”在市总工会,调查组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工会活动发放纪念品,省里明文规定人均不超过100元,为什么你们发放的纪念品人均近200元?”再次见面,核查组开门见山,并将调取的省、市总工会相关文件摆放在马某面前。
“啊!我对这项规定不是很了解。再说了,工会经费还有结余,工会活动一年就搞一次,平时大家也很辛苦,我就想着买好点的东西发,反正大家都有,也不存在厚此薄彼。”这一次,马某没有了之前的坦然,但仍想为自己开脱。
“工会专项经费属于市财政核拨,如何使用也有明文规定,既不能超标准,也不能超范围,怎么能以主观臆断违背组织原则?你这样做,不仅没有为大家谋到福利,还触碰到了纪律红线!”工作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起初是想给大家谋些福利,但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教育处理。”面对事实,马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最终,马某因对违规决策超标准使用工会会费问题负领导责任,受到问责处理,相关经办人员也受到批评教育等处理,超标准开支的15169.6元也已集中清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