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对咸宁市政协办公室原副主任金艳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金艳夫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用公款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窃取涉密资料;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报骗取、截留财政资金,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行为涉嫌犯罪。
金艳夫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金艳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